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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管理辦法

中國文化大學華岡空手道社

財務管理辦法

 

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幹部會議訂定此辦法

中華民國106年10月2日經社員大會通過施行

 

 

第一條  本辦法適用於中國文化大學華岡空手道社(以下簡稱 本社)所有經費管理及使用規範。

第二條  本辦法授權本社社長及財務負責一切財務管理及相互監督相關事宜。

第三條  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
1.社員繳納之社費。

2.教育主管機構或學校補助之經費。

3.募捐、贊助及孳息。

4.其他正常合法所得。

第四條  本社經費於金融機構設立專戶,由專人負責管理。

第五條  社長有保管社團印鑑之責任。

第六條  財務有保管社團存簿之責任。

第七條  本社經費使用需經過幹部會議制定預算,且經過社員大會通過預算,始為可使用之決算金額。

第八條  須於隔月的15日前,向所有社員公開徵信當月月報表,並說明經費運用狀況。

第九條  須於期末召開結算大會,向社員報告本學期所有經費執行情形;若與決算有差異,須告知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