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務管理辦法
中國文化大學華岡空手道社
財務管理辦法
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幹部會議訂定此辦法
中華民國106年10月2日經社員大會通過施行
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國文化大學華岡空手道社(以下簡稱 本社)所有經費管理及使用規範。
第二條 本辦法授權本社社長及財務負責一切財務管理及相互監督相關事宜。
第三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1.社員繳納之社費。
2.教育主管機構或學校補助之經費。
3.募捐、贊助及孳息。
4.其他正常合法所得。
第四條 本社經費於金融機構設立專戶,由專人負責管理。
第五條 社長有保管社團印鑑之責任。
第六條 財務有保管社團存簿之責任。
第七條 本社經費使用需經過幹部會議制定預算,且經過社員大會通過預算,始為可使用之決算金額。
第八條 須於隔月的15日前,向所有社員公開徵信當月月報表,並說明經費運用狀況。
第九條 須於期末召開結算大會,向社員報告本學期所有經費執行情形;若與決算有差異,須告知原因。